“内部渠道”购买演唱会门票?当心有诈

更新:2025-10-28 03:30:01来源:剧透宝

“对近期发生的涉演唱会门票诈骗案件梳理分析后发现,“内部低价票”“代抢服务”“屏幕共享退款”三类骗局高发,消费者务必通过官方平台购票,绝不向个人账号私下转账,拒绝开启陌生人要求的屏幕共享功能,购票后第一时间在官方平台验证票品信息。”随着演唱会的密集举办,票务诈骗案件也随之多发,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,“一票难求”的情况让不少粉丝急于求票,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种迫切心理实施诈骗,手段不断翻新,从虚假票务网站到信息窃取,再到“代抢跑路”,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同时,也扰乱了正常的演出市场秩序。

  “内部票”暗藏新型诈骗

  “我认识演唱会主办方,能拿到内部低价票,还能帮你优先选座。”此前,消费者王先生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李某发布的此类信息后,立即私信咨询。李某随即发来伪造的与“主办方工作人员”的聊天记录、明星签名照,甚至推送了一个看似正规的“抽奖领票”小程序。王先生信以为真,转账后发现被骗。

  据查,李某通过上述方式,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票款共计46万余元,案发前携带余款33万元失联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能获取演唱会内部票的事实,通过伪造证据、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8万元,同时责令其退赔全部违法所得。

  除了“内部票”骗局,不法分子还常通过搭建高仿票务网站实施诈骗。消费者付款后,对方要么发送经修图软件修改的虚假电子票截图,要么直接失联。还有部分不法分子在闲鱼、QQ群等平台发布“员工票”“赠票转让”信息,要求消费者脱离平台担保,通过微信、支付宝直接转账或支付定金,一旦收款便立即拉黑,导致消费者“钱票两空”。更有甚者,高价倒卖假票或一票多卖,消费者持票到现场后,才发现二维码无效或座位已被他人占用,此时再联系卖家已无回应。

  法官提示,此类虚假票务诈骗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,更涉嫌违法犯罪。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明确指出,禁止伪造、变造、倒卖营业性演出门票,违反者将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。根据我国刑法,行为人虚构能购买演唱会门票的事实,骗取他人钱财,数额较大,则可能构成诈骗罪。对于消费者,,应优先选择官方授权的票务代理,避免通过个人或无资质中介购票。购票后应做好票务验证,若发现票务信息未同步至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,请立即终止交易并举报。

  切莫开启“屏幕共享”

  “您购买的门票出票失败,系统显示账户异常,需要配合银监会排查,才能办理退款。”市民周先生此前通过二手平台联系中介购买演唱会门票,支付后收到这样一条“客服”消息,对方随即发来一个链接,诱骗他开启屏幕共享,以“资金验证”为名操控其转账48万余元。

  据介绍,随着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的普及,“屏幕共享”逐渐成为不法分子窃取个人信息的新手段。由于“屏幕共享”会实时同步消费者的手机操作界面,诈骗分子能清晰看到银行卡号、密码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,进而轻松地转走账户资金。

  此外,“代抢服务”也成为诈骗新幌子。一些不法分子或票务中介以“专业技术代抢”“100%成功率”为由,向消费者收取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“代抢费”,实际并未开展抢票操作,或使用非法外挂软件抢票,导致消费者账号被封、票务作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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